大庆高新区法院掀起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制度文件学习热潮
为确保省法院最新印发的《黑龙江省法院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黑龙江省法院关于行政事务集中管理的规定》、《黑龙江省法院审判人员权力清单》、《黑龙江省法院审判流程管理规则》等17个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制度文件(以下简称“配套文件”)的正确、统一、严格、有效适用,大庆高新区法院从2016年12月29日起,启动了“配套文件学习周”活动,分层次、多举措、渐进式地掀起了学习热潮。
一是强化示范引领。院领导班子于12月29日当天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全面加深对配套文件起草背景、过程、原则及主要内容的了解。李卓琳院长指出,要切实增强司法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本次集中学习上升到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速推进依法治国伟大进程的高度来认识,组织全院干警尤其是审判人员反复认真学习,切实强化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实践认同,自觉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对审判工作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和新要求。
二是强化系统学习。为保证学习效果,该院将配套文件分解为三部分开展阶段学习、阶段测评,做到了个人学与集体学、书面学与口头议、分散学与集中考、理论学与实践用四结合。在吃透精神的情况下,副院长武保国、沈洪庆、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刘震面向全院干警连续开展3场专题辅导,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内部学习13场次,交叉座谈4场次。同时,面向全院干警创建了学习讨论微信群,现已发表讨论信息1700余条,收效显著。截至目前,全院共开展学习情况口头抽检41人次,分类闭卷书面测评2场次,达标率100%,优秀率超过90%。
三是强化实践检验。首先,针对配套文件精神逐条逐项对照检查,现有做法与之不一致的,从2017年1月1日起,全部参照新规定、新要求、新标准执行。其次,要求各部门在办案中切实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不合时宜的既定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将配套文件中的新精神、新要求有序梳理成表格的形式印发,提醒办案人员避免出错。再次,责令审管办、审监庭、监察室等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2017年1月1日以后的审判执行相关程序性工作做好检查和反馈,确保配套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准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