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考核验收组对省法院机关 “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16.05.2016  05:31


国家考核验收组听取省法院机关“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汇报。 马成龙 摄


考核验收组考察省法院机关节能工作。 马成龙 摄


考核验收组视察省法院信息中心。 马成龙 摄

  13日下午,国家“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验收组对省法院机关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省法院副厅级审判员孙滨生就院机关贯彻“十二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汇报。省法院机关通过降控高能耗、更新更换老旧设备、厉行勤俭节约办公等手段,2015年与2010年相比,院机关人均能耗下降了17.1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实际下降了12.1%,人均水耗下降了16.18%,超额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考核验收组对省法院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省法院对节能减排工作高度重视,决心大,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形成了上下联动的节能氛围;节能手段多样,方法灵活,完成目标出色。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表示,公共机构要在节能减排方面起表率作用,近年来,省法院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规划,先后制发了一系列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制度、措施,倡导干警工作、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变,营造了全院上下重视节约资源的良好氛围,有力促进了“节约型机关”建设。今后,省法院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格的管理,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应用,争取在“十三五”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上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