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两家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院
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杭州召开了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会,确定了16个中级人民法院、64个基层人民法院为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我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是其中之一,在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上走在了全国前列,也是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取得的又一丰硕成果。
鸡西市鸡冠区法院
近年来,鸡冠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大力推行了繁简分流改革,在刑事、民商事、执行案件的立案送达、开庭审理、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全面全程提速提效,促进了司法资源配置优化和审判专业化、规范化、高效化,缩短了审理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
今年1至6月,鸡冠区法院收案3730件,结案2784件,结案率74.64%,同比分别上升16.19%和15.32%。各类速裁团队审结案件1062件,占全部审结案件的38.14%。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限12.1天,比去年同期缩短8天,最短审限仅为1天。
大庆市让胡路区法院
近年来,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作为“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司法质效、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抓手,大胆探索、务实创新,科学构建了案件繁简分流新机制,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状态,案件诉外分流率达35.2%。
简出效率,推出了“表格式”判决书为代表的文书简化改革;繁出精品,成立了以一线民事法官为主体的民事专业法官会议机构,充分发挥资深法官团队作用精办疑难案件,让疑难、复杂案件有了抓手。
立案环节繁简分流。明确筒单案件与复杂案件的区分标准和分流规则。简单案件交由人民法庭、小额诉讼庭及时审理;系列性、群体性或关联性案件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新类型及疑难复杂案件,交由专业审判团队审理。
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简单案件筒化说理,积极推广使用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格式化裁判文书;当庭即时履行的案件,记录履行情况后,不再出具裁判文书;疑难复杂案件围绕争议焦点,详尽说理。
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按照1:0.5:1的比例,科学配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建了相对固定的审判团队,提升人案配比科学性。推广专业化和类型化审判,设立了简案快办的“速裁法官”“小额诉讼法官”,普通案件正常审理的法官,以及疑难复杂案件指定审理的法官,做到不同案件由不同类型的法官处理,实现类型化案件裁判标准统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