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山林区法院:结合审判实际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01.12.2014  13:57

        桃山林区基层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深入企业、乡村、社区、学校等地巡回办案,对当事人不便到法院参加诉讼的案件,把法庭开到街道、社区、林场、院坝,把调解工作做到田间地头,甚至病房,并时刻不忘普法教育工作,广泛开展“以案说法”、“庭后释法”等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使人民法院的普法宣传教育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让老百姓零距离接触司法审判。

        桃山林区法院建立了一支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干警队伍,推荐长期从事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优秀的法官作为法制报告团成员,以“大课堂、大报告、小课堂、小主题”的形式,通过典型案例、教育短片、法律讲解等,不定期深入辖区内中小学校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学生们提高法制观念。并且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组织人民群众观摩庭审、参观法院硬件建设等形式,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法院的审判程序,自觉地遵守法律规定,真心地支持法院工作;积极推行青少年“模拟法庭”,利用学生寒暑假,组织中小学生自我参与“模拟法庭”,使得青少年树立远离犯罪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双脱离”情况发生,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他们坚持全面公开的原则,开展“文明立案窗口”创建活动,对立案大厅进行标准化改造和建设,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健全立案环节“一站式”服务,不断完善便民诉讼网络体系建设,方便偏远地区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参与诉讼,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诉讼档案查阅,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五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到目前为止,深入林场所、社区、学校和企业进行巡回审判38次、法律咨询68人次、上法制课6人次、印发宣传单300余份,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法治宣传文章62篇,宣传了法制,教育了群众,有力推动了法治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