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法院落实“十个严禁” 深入推进执行工作

22.02.2019  02:12

    2月19日下午,大庆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谢洪程总结了2018年执行工作,强调继续严格落实最高法院“十个严禁”工作要求,并对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作出部署。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切实解决执行难”作为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敢打必胜的信念,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健全完善执行工作保障机制、立审执有效衔接机制,妥善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采取中院包基层、领导包案件、法官定指标的措施,确保执行工作各项核心指标全年达标不反弹。

    三是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市中院将采取周通报、月巡查、季约谈等措施,加大对下指导和执行监督力度。要依托案管系统、执行质效分析系统,突出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是进一步聚焦重点案件。要对涉发展环境、涉党政机关、涉民营企业、涉民生等案件组织开展集中攻坚,综合运用集中执行、协同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措施,推进案件有效执结。要继续抓好“执转破”工作落实,对符合破产条件的案件,按照规定程序移交审判部门审查。要持续强化信用惩戒,把失信“老赖”围堵在线上线下,发布在微博微信,晾晒在报纸电视,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五是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要强化案管职能,充分利用执行指挥系统开展好案件指挥、远程会商、信息公开、信访接谈等工作,建立与当事人的良性互动关系,努力让老百姓在大庆法院执行不求人。

    六是进一步抓好“百日清案”活动。要按照省法院部署,利用2019年1月至4月中旬约100天的时间,在全市法院集中开展“百日清案”专项活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因态度不端、方法不当、措施不力导致的信访案件或不良舆情的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是进一步发挥财产保全作用。要严格执行最高法院财产保全司法解释和省法院相关规定,积极引入财产保险机制,实现财产保全在执行工作中的广泛应用,从源头上解决执行财产难寻的问题。

    八是进一步打击拒执行为。要依法对不积极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财产强制、人身强制、信用惩戒等措施。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和刑事审判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打击拒执犯罪的合力与威慑。要把握刑事诉讼的证据标准和要求,固定好暴力抗法、抗拒执行的证据,使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人受到法律的严惩。

    九是进一步建设过硬队伍。要加强执行人力配备与资源配套,防止出现队伍力量薄弱、结构老化、不适应执行发展需要等问题。要组织干警学习相关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确保执行案件的实体、程序、行为合法合规。要开展执行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演练,确保数据信息录入规范、及时、准确。要加强执行工作经验交流,提升执行干警实战能力。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促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十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执行工作取得的实效,宣传执行干警与“老赖”斗智斗勇所付出的辛苦,宣传打击拒执违法犯罪的决心和力度,宣传“执行不能”与“执行难”的区别,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如期实现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基层法院主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市中院执行局各部门负责人、执行团队长,以及无办案任务的执行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