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红星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

18.09.2016  18:33

  日前,红星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两年前,原告张某与李某离婚后,法院判决婚生未成年女儿归女方抚养,张某不服提起上诉。在案件上诉阶段,李某举家搬迁,将孩子带到山西老家居住。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后,张某却一直没有再见过孩子,李某的居住地址也不得而知,无奈之下张某又提出变更抚养权纠纷。2015年11月,红星区人民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改归张某所有,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难,执行抚养权纠纷的案件更难,执行工作面临着跟孩子共同生活的监护人不配合、亲属阻挠等各种情形。孩子的居住地点不明,因为感情因素即使找到孩子也可能孩子不愿意跟另一方走,如果采取强制措施有可能会给孩子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

  这样的一个棘手的案件也给了执行法官一个新课题,执行局法官多方查找被执行人李某的住址,终于确认在山西省阳泉市某小区,李某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系。张某天天到法院来要孩子,情绪激动,并四处信访告状。4月,执行法官奔赴山西,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在李某及其父母租住的房屋将人找到,对其讲了法律的相关规定,李某表示同意配合执行,由于孩子小,自己去买车票带孩子一起回去自动履行。当天深夜,李某全家带孩子离开住所,不知去向,执行法官一筹莫展,无处查找,只能无功而返。

  7月,通过多次做李某代理律师的工作,在他那里得到了一个新的地址,执行局的法官们再次赶赴山西,并针对李某回避执行的现状作了几种预案。赶到山西的当天傍晚,法官就找到李某租住的房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做李某及其家人的法律释明和心理疏导工作。对李某拒不履行、逃避履行的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进行了告知,也对李某及家人从小跟孩子一起生活的难舍难分表示理解。第二天上午,法官们又来到李某的家中,李某的态度也变得缓和了许多,执行局法官又给她讲要多跟孩子讲讲爸爸的事,告诉孩子爸爸很想她,等过几天妈妈就去看望她等等,三岁多的孩子在旁边站着,眼睛眨呀眨,似懂非懂。李某也说了自己的困难,因为自己的父亲突发脑出血,需要人照顾,也确实无法把孩子给送回去。以前有过抱孩子躲避法院的想法,现在也想通了,同意孩子的父亲来接。下午申请执行人张某赶到山西,当大家准备去接孩子的时候又发生状况,李某的父亲挡在屋门口不让人进屋看孩子,70多岁的老人,又是大病未愈,法官们斟酌一番,为免发生激烈冲突和突发情况,果断离开李某家。当晚,法官又把李某约到楼下见面,双方约定在张某居住的旅店处交付孩子。第二天上午9点,李某准时和其母亲带着孩子来到旅店,懂事的孩子不停哭闹,不肯离开妈妈和姥姥,两个多小时执行局的法官轮番上阵,给孩子买零食、买玩具,拉近彼此距离,终于让孩子叫出了爸爸,情绪逐渐变得稳定。望着哭泣的孩子和李某,张某也很感动,当场承诺李某可以随时探视孩子。双方都对执行法官的辛勤工作和人性执法表示感激和满意。法官们把张某和孩子送上火车,心里突然变得无比轻松。

  执行变更抚养权案件并不涉及财产给付的内容,其标的是某种权力,执行法官既不能立即采取强制措施机械执法,又要维护法律的尊严,更要考虑孩子的健康成长,在实际操作中十分困难。为了不让破碎家庭的孩子受到二次伤害,执行法官一定要做到融情于法,本案的顺利执行让双方没有发生进一步矛盾和冲突,让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得到合理解决,把对孩子的身心伤害控制在最小,办案的执行法官值得我们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