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来县法院人性化执行子女抚养权纠纷

06.11.2015  17:48

        日前,泰来县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家住塔子城镇的张梅与杨勇离婚后,法院判决婚生未成年女儿归女方张梅抚养,杨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其间杨勇一直将女儿留在自己家未履行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认为,本案的处理涉及到子女抚养等亲情关系,且双方情绪激动,曾发生过张梅家人到杨勇家中抢夺孩子的事件,不宜简单执行,当务之急是稳定家属情绪。执行法官多次下乡到杨勇家中,在尊重生效判决的前提下,适当考虑杨勇一家人对孩子的深厚感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做杨勇一家人的法律释明及心理疏导工作,杨勇一家人态度逐渐发生改变,最终同意将女儿交由张梅抚养,张梅也同意杨勇一家人可以定期探望女儿,双方均对执行法官辛勤工作、人性执法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