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森林城市创建基本实现全域化
在刚刚结束的2016年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浙江省金华、台州两市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至此,浙江省已有12个国家森林城市,覆盖全省80%以上地区,基本实现全域化。国家森林城市数量占全国总数的10.2%,走在全国前列。
浙江省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起步较早,自2008年启动以来已开展了10年。开展伊始,浙江省就设计了省、市、县三级联动、全省齐创、整片推进的创建模式。目前,除国家森林城市外,全省已创建62个省级森林城市、269个省级森林城镇和5229个森林村庄,扩大绿化面积123.4万亩;对全省2.4万个村庄开展绿化建设,村庄绿化整治比例达86%;建成省市县三级绿化示范村5657个。
10年来,浙江省先后制定了《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镇)主要评价标准》、《申报办法》、《核查办法》、《规划编制纲要和空气负离子浓度测定办法》,以及《申报命名办法》和《评价量化指标》等规范化制度,并及时进行修订,很好地指导了各地的创建工作。组织发动上,成立由省政协主席担任组委会主任,省人大、省政协、省绿委、省林业厅相关领导为副主任,省委宣传部、省广播电视局、教育厅、团省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省委书记夏宝龙连续7年亲自主持召开全省平原绿化工作座谈会,省政协连续8年在“两会”期间专门召开全省“关注森林”工作会议,省政协主席亲自部署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都把创森作为为民造福的实事工程,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为名副其实的一把手工程。建设机制上,坚持工程化带动,强化统筹推进,全省每年投入绿化资金超亿元的市县比比皆是,累计投入467.9亿元。工作重点上,围绕改善环境、服务全省大局来开展,最大限度地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总量,提高森林质量。补短板,沿海平原经济发达区域重点抓平原绿化;绿“四边”,按照省长提出的做好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四边”区域绿化的要求部署绿化工作,全省完成森林通道建设里程1.72万公里、面积28.02万亩;填空缺,按照省委书记夏宝龙“三改一拆”闲置土地要先绿化的批示要求,全省完成改拆后绿化面积1720万平方米,占完成“三改一拆”总面积的15.3%;林治水,提倡以林治水理念,在“五水共治”中,充分发挥森林的独特作用,通过全面、系统的植树治水,改善水质、涵养水源、富集生物、防涝减灾。
下一步,浙江省将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向更高层次的森林城市群建设迈进。以森林一体化建设为目标,重点推进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四大都市区森林城市群建设,把一个个分散的绿化孤岛串联起来,连成带、连成片,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综合效应。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搞好城市内、城市周边和城市间绿化,点、线、面结合,城、镇、村协调,扩大城市之间的生态空间,提升城乡绿化的生态功能。实现所有设区市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全覆盖,所有县(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