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市法院开展裁判文书质量评查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加大司法公开透明度,海伦市法院召开专门会议,积极开展上网裁判文书质量专项评查活动,旨在深挖裁判文书中存在的深层次、典型性问题,通过细致的评查和“挑刺”,使得裁判文书经得起群众的监督。
此次评查活动由院审管办牵头,组织各业务庭和人民法庭对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上网的裁判文书进行评查。评查活动分为各业务庭庭内自查和各业务庭间互查两种方式分步进行,分为自查、互查、总结整改三个阶段。成立了“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形成“谁评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按照案件类型均衡抽取文书,主要从裁判文书格式、文书首部、事实认定、裁判理由、法条援引、裁判主文、文书尾部、技术规范和结构布局以及上网公开的及时性等8大项、35个小项多方面多角度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一案一表,逐项填写,全力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确保上网裁判文书“零错漏”。通过办案法官自查、集体评查的方式形成文字性的书面评查工作报告。
针对发现的上网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总结,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第一,建立健全裁判文书校评制度。要求案件结案后,由承办法官、庭长、分管副院长严格把关,对上网裁判文书全面校对核准。对错字、漏字、错误标点符号实行“零容忍”,限期整改,防止裁判文书“带病上网”,确保裁判文书质量。
第二,严格裁判文书上网审批程序。要明确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的案件类型、技术处理及审批等事项,形成“承办人负责,庭室负责人监督,领导审核,专管员发布”的裁判文书上网发布责任机制,坚持“裁判文书上网为原则、不上网为例外”的要求,对裁判文书上网及不上网进行严格审批。裁判文书生效后,由承办法官根据相关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作出上网或不上网的意见并说明理由,符合上网条件的裁判文书进行技术处理后,严格按照程序逐级审批方可上网,杜绝上网的随意性。
第三,建立和完善上网裁判文书管理制度。为保证裁判文书上网率,根据上级法院相关管理制度,把裁判文书公开纳入审判管理的常态化工作,做到月月报表、月月评查、月月通报,坚持做到裁判文书上网监督管理与绩效考评相结合,每季度对全院裁判文书公开情况进行通报,大大提高了裁判文书公开工作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