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用“杨子荣精神”助推检察工作发展
素有“林海雪原”、“中国雪乡”之称的黑龙江省海林市,是英雄杨子荣战斗和牺牲之地。不怕困难、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杨子荣精神一直激励着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奋发图强、开拓进取。特别是近几年来,该院按照《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要求,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管理,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先后被授予“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连续三届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在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上,该院积极探索“化制度为秩序”的管理模式,不断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强化管理意识,在解放思想中“求突破”。该院在实践中认识到,工作要领跑,首先思路要领先。面对已取得的一面面荣誉,该院领导班子积极破除“小进则安,小富则满”的思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了打造“子荣检察精神”的口号,全院干警精神更加振奋,士气更加饱满。2015年该院有提出了“让永争一流成为信念,让规范司法成为常态”工作目标,为检察工作持续跨越发展指明了方向。
注重管理建设,在执行制度中“抓创新”。该院坚持用制度管理促进习惯的养成,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该院从抓制度创新入手,要对100余项涉及检察工作文件和制度进行完善,并汇编成册。该院还将规范司法行为作为基层院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逐条对照工作上的流程和规范,建立起“事事有要求、环环能相扣、步步有时限”的执法流程管理机制,实施“100-1=0”的执法办案问责纠错制。
突出管理效能,在推动工作中“创一流”。要通过发挥“化制度为秩序”的管理作用,多因汇聚一果,形成裂变效应,促进业务、队伍工作创新发展。刑检部门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关”,自侦部门立案、起诉、判决要实现三个100%。为保证案件安全,实行党组成员带班、办案部门负责人跟班、法警值班的三级看管体系。同时,该院在强化队伍常规化管理的同时,以人本化管理为切入点,实施民主管理、激励管理、环境管理“三轮驱动”,增强干警以院为家的职业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