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调解化解涉企纠纷 撤回诉讼重建业务往来
14.07.2014 11:11
本文来源: 法院
近期,平房区法院妥善处理了一起辖区内高科技企业与外地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细致的调解工作,妥善解决了涉企纠纷,既依法服务了辖区企业,又维护了外地企业的合法权益,为辖区企业及地区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告某外省电容器有限公司与被告哈尔滨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以被告拖欠货款为由诉至本院。在审理中,被告表示其拖延给付货款是因为原告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致使其多名客户无法正常使用并要求退货,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并就此损失提出了反诉。双方在产品质量是否合格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在审理中双方互不相让,矛盾有进一步升级的态势/
我院在审理中发现,双方在诉讼之前有较长时间的合作,一直处于双赢局面,关系也不错。如果轻易下判确实可以解决争议马上结案,但是双方之间的纠纷将无法得到根本解决,多年来建立起的友好合作关系也将瞬间化为乌有。
故此,从服务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我院将主要精力放在了调解上。从双方多年良好的业务往来关系入手,首先动之以情,力劝双方珍惜来之不易的合作情分;同时晓之以理,向原告摆明其产品质量问题给被告造成的损失确实存在,向被告讲清其未在第一时间反馈质量问题也存在一定的过失。最终在审判人员一次又一次耐心劝解、释法解疑以及多方努力下,当事人对双方的合作及诉讼的利弊得失重新进行了审视,达成了互相谅解,自行对纠纷进行了处理,撤回了诉讼,并重新开始了业务往来。至此,该案取得了最佳的法律效果。
本文来源: 法院
14.07.2014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