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制定淘汰黄标车日程 年底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20万辆
25.12.2014 10:32
本文来源: 黑龙江信息港新闻频道
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为减少大气污染排放,黑龙江省制定淘汰黄标车日程表,计划到今年底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20.5万辆,至2016年年底,共淘汰全省黄标车及老旧车辆40万辆左右,至2017年年底,基本淘汰全省范围黄标车。
为加大对黄标车管控,黑龙江省将严格控制黄标车在省内跨市(地)转移登记,并加快开展黄标车禁行管理,包括哈尔滨市在内,全省5个城市已陆续开展城市中心城区黄标车全天禁行。同时,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对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
黑龙江省还将提高黄标车检测频度,各地区正在完成相关准备,以便执行黄标车环保每季度检测1次的检测要求,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得参加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提前淘汰奖励补贴,优化简化车辆报废程序,鼓励车主积极主动办理报废手续。
新闻链接:“黄标车”
“黄标车”是指经环保检验合格,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含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这些早年前就已经注册登记的车辆因为尾气排放标准低,环保部门对其发放环保标志为黄色,称其为“黄标车”。(作者: 刘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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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2014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