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淘汰“黄标车”首日38台车辆获补贴认定

25.06.2014  09:11

  6月24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淘汰治理黄标车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哈市淘汰“黄标车”实施补贴工作已于23日全面启动,哈市淘汰黄标车服务中心当天共受理相关业务百余件,最终确认有38台车符合补贴条件,履行相关程序后,政府将按标准兑现补贴。

  据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23日是哈尔滨市受理淘汰黄标车补贴业务的第一个工作日,由此也标志着哈尔滨市政府为治理城市空气污染启动淘汰黄标车工作进了入实施阶段,当天,市民主动到市淘汰黄标车服务中心环保窗口申请办理淘汰补贴业务的市民接近百人,而通过工作人员的认真核对,最终认定了38台车符合本次淘汰补贴条件,并由市环保部门审核后出具了《黄标车认定表》,而这38名黄标车主接下来在履行完注销、报废等系列程序之后,市财政部门就会在规定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黄标车所有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哈市此次预计淘汰的黄标车约有4.5万辆,而享受政府补贴截止时限为9月30日之前,相关部门提醒市民之间相互告知传递信息,提醒身边亲朋在补贴时限内及时办理相关补贴手续;另,财政供养单位所属的黄标车、强制报废日期在2015年6月1日前的黄标车、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转籍到外地的黄标车不享受补贴。

  黄标车,是指经环保检验合格,并取得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者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哈尔滨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淘汰黄标车的通告》规定:政府为鼓励单位和个人提前淘汰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黄标车,对提前淘汰黄标车的,市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在本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含利民开发区)、阿城区等八个城区注册登记的非财政供养的黄标车,其所有人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享受补贴政策,而最高补贴额度可达2.2万元。(补贴标准附后)

  “黄标车”淘汰补贴办理的相关事宜:

   办理地点:

  哈尔滨市道外区哈同公路二出口(哈尔滨中顺汽车服务园区),咨询服务电话:87840842。

   申领手续: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

  (三)黄标车所有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所有人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非财政供养的事业单位还需提供编制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

  (四)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需提供黄标车所有人书面委托书及公证书(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黄标车所有人申领补贴的,应当按规定已缴纳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即二环费,呼兰区和阿城区注册登记的黄标车除外),并将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

   申领程序

  (一)黄标车所有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市淘汰黄标车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市环保部门审核后出具《黄标车认定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黄标车是否已缴纳贷款建设路桥车辆通行费和违法行为是否处理完毕进行认定;

  (二)申请人持《黄标车认定表》,将经认定的黄标车送至指定的黄标车报废拆解企业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再持有关材料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三)履行报废、注销手续后,申请人持《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到环保窗口领取并填写《黄标车淘汰补助审批表》,由市环保、商务、财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出具审核意见;

  (四)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到财政窗口领取并填写《报废黄标车补助资金申领表》,市财政部门在规定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黄标车所有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另据相关工作人员透露,为配合淘汰黄标车工作的进行,市民最为关心的哈市实施四环内黄标车24小时限行的措施也将于近日实施,以鼓励和刺激黄标车提前淘汰。(作者: 王慧东 马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