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党组(党委):
《2019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省委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2019年1月30日
为巩固扩大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成果,深入推进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攻坚任务,省委决定2019年在全省持续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关于改进干部作风、加强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作风问题,用“钢牙”啃“硬骨头”,精准发力、重拳整治,纠建并举、标本兼治,严查重处、持续震慑,打好整顿组合拳,努力做到“办事不求人”,以好作风好环境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整顿重点
持续整顿“三个坏把式”,重点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深入治理政务环境、营商环境、法治环境中的突出问题。
(一)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改进干部作风、改善政务环境。突出整顿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学风会风文风漂浮不实,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不求实效;重显绩轻潜绩,急功近利、脱离实际,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持续整顿能力不足、工作“跑粗”、“五个要细”要求落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回避矛盾、上推下卸,庸懒怠政、失职失察等问题。
(二)聚焦企业困扰、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升行政效能、改善营商环境。突出整顿简政放权不到位、审批环节多、时限长、效率低,企业群众办事多次跑、多头跑;水热气电讯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不透明,利用垄断优势设定“霸王条款”,搞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四指定”等问题。持续整顿政务服务不便捷,“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禁而不绝;涉企政策不落实,优惠政策停在纸上;新官不理旧账,协议不履行、承诺不兑现等问题。
(三)聚焦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办事,规范司法执法、改善法治环境。突出整顿法治意识淡薄,以权压法、以权乱法,动辄“摆平”“搞定”,不善于运用法律解决问题、推动工作;重管制轻服务,司法执法行为不规范,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涉企案件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持续整顿不尊法守法,政府和国家公职人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和黄赌毒“保护伞”等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群众路线,拓宽举报渠道,持续明察暗访,找准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集中攻坚、务求突破。一是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系统清理重复考核、多头检查问题,集中排查会议简单重开套开、文件照搬照抄问题,重点抽查政策不落实、工作“跑粗”问题,严格执行会议文件、检查考核备案制度,倡导开短会、说短话、发短文,提高检查考核实效、转变学风会风文风,推进中央和省委重要部署落实落细。二是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集中学习宣传贯彻《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立全省统一政务服务热线电话,一号响应企业群众诉求;全面梳理政府、国家公职人员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败诉案件,对拒不执行的严肃追责问责,以政府诚信、干部诚信引领社会诚信;盯紧“霸王条款”“四指定”进行重点治理,不断提升水热气电讯等公共服务水平;督促惠企政策落地生根,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好转。三是大力开展法治环境专项整治。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涉企案件慎用强制措施,持续刀刃向内“清理门户”;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的黑恶势力,大力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秩序,积极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加强企业产权保护,加大涉企冤错案件纠正力度,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着力深化改革。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聚焦企业发展痛点、群众办事难点,做实改革举措、释放机制活力,鼓励基层实践探索、及时推广经验做法,以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一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加快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优化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加速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复制推广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推动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大多数事项“网上办”、窗口服务事项“一次办”、企业特殊审批事项“我帮办”。二是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先照后证”“证照分离”“照后减证”“多证合一”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建立一般生产经营项目办照即可生产经营制度;推进市场主体注销登记便利化,大幅压缩企业注销时间,加快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三是强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压缩报建审批时限,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验收,实行建设用地区域评估制度和新批建设用地“标准地”“承诺即开工”制度,积极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四是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加快推进公益诉讼改革,完善检察建议机制,依法维护公共利益、群众利益;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质效。同时,持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
(三)强化问责通报。坚持斗争精神,反对好人主义,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人和事。一是严肃查处问责。对线索具体清晰的快查快办,对影响恶劣的问题提级办理,对查实的案件坚决纠正、从严问责,对问题频发、整改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既问责具体责任人,又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二是专项巡视巡察。将机关作风问题作为巡视巡察内容,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专项巡视巡察,线索清晰、社会关注度高的开展专项督察,办理情况向社会通报。三是公开通报曝光。省级每季度集中通报作风整顿反面案例,各市(地)每季度至少通报1批当地反面案例,对严重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典型案件随时曝光,适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持续传导压力、放大警示效果。四是强化媒体监督。省级分期分批开设重点单位、垄断行业、民生领域等“党风政风热线”专场,直面社会关注,接受问政质询,倒逼尽责担当、主动作为。各市(地)要参照跟进、联动开展。
(四)注重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常长结合、重在抓长,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固化创新成果、健全制度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作风不实、环境不优问题。一是建立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采取问卷调查、企业测评、引入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开展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运用考核评价结果倒逼营商环境改善。二是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实行领导干部日常联系企业制度,定期开展调研、见面恳谈、到企服务、现场办公,及时了解情况、答疑解惑,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的社会氛围。三是固化“四零”承诺服务创建成果。总结“四零”承诺服务经验,严格执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工作制度,定期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推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国家标准规范,不断提升大厅和窗口服务水平。四是加大涉企政务信息公开力度。现有招商引资、产业扶持等惠企惠民政策要对照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公开发布,新制定的涉企政策要及时发布并按行业领域精准推送和解读辅导,新推出的便企政务服务事项要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社会公布,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整顿工作任务,省委对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法治环境、营商环境3个专项组,分别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优化营商环境和法治环境等重点任务进行集中领导、聚力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监督问责、宣传报道3个工作组。
(二)确保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承担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的主体责任,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带头改作风、树形象、优环境;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要把转变作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作为分内职责,以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促进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对机关作风、营商环境得不到改善的地方和单位“一把手”严肃问责,问题严重的即时调整。
(三)强化上下联动。上级机关要以上率下,继续推进省直单位系统延伸、基层拓展,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数据共享,将先进理念、工作标准、业务规范向全系统普及。下级机关要主动对接,承接好下放事项、落实好政策规定、服务好企业群众,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形成的经验及时向上反馈,做到上下良性互动、同步整顿、整体提升。
(四)注重分类指导。将所有市县和与营商环境直接相关的省直单位均纳入作风整顿范围;其他省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参照推进;驻省中直单位也要积极开展整顿、接受评议,确保作风整顿工作全面发力、重点突出、有序推进。
(五)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全覆盖、多形式、各角度宣传报道,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加强典型宣传,既注重报道先进经验、强化示范引领,又注重曝光反面案例、持续警示震慑。要加强与中央主要媒体对接,及时反映全省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宣传龙江投资营商新环境新形象。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