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小型客车享免费通行政策

27.03.2016  06:00

  黑龙江日报讯(记者吴利红)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今年清明假期,全省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将享受收费公路免收通行费的政策。“清明节”免费通行时间为4月2日0:00至4月4日24:00。以车辆驶离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据介绍,根据往年经验分析,今年清明节车辆出行将主要以省内短途祭扫、旅游为主,预计哈同、哈牡、哈伊、哈大、哈五等高速公路将出现车辆出行小高峰。为避免交通拥堵,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易发生拥堵的收费站须开启所有收费车道,设置免费通行提示牌和车辆分流提示牌,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继续实行不发卡抬杆放行政策,条件允许的收费站还要设置免费车辆专用通道。同时各收费站还要安排工作人员在收费广场入口处分类疏导车辆,对免费车辆和收费车辆进行分流,确保过往车辆有序通行。

  假期出行前,市民可拨打全省高速公路服务电话12328,查询沿线天气、道路情况等,以免耽误行程。

编辑:刘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