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清河林区院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7人盗伐林木案

16.08.2017  15:33
  “被告人李XX私自决定安排基地六名员工砍伐落叶松风倒木179株,蓄积24.3781立方米,数量巨大,涉案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黑龙江省清河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爽近日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走上法庭,出庭支持公诉一起盗伐林木案。
 
    “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这样的示范真带劲儿,手把手传授经验,为我们年轻干警树立了标杆。我也领略到了省级优秀公诉人的风采。”该院公诉科干警小熊说。
  据悉,由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地区公安局侦查终结的李XX等7人共同盗伐林木案移送该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长赵爽得知案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及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后,主动以一名员额检察官的身份审查并出庭公诉此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认真审查了林业森林主管部门对涉林案件进行的检验与认定。根据相关规定提出了相应的纠正意见:林业森林主管部门只能对案件出具“检验认定报告”,而不能出具“鉴定意见”等。与此同时,为厘清共同犯罪各犯罪嫌疑人所承担的盗伐林木数量与责任,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在逐一确认应进一步查明的相关内容后,根据本案的事实以及针对林业森林主管部门所提出的纠正意见,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按照检察机关意见补查完毕后,重新移送审查起诉,清河林区院依法提起公诉,赵爽检察长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在庭审辩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论理论据,以较强的逻辑思维,层次清晰,逻辑合理,法庭效果良好。7名被告人充分认识到检察机关的指控正确,当庭表示认罪伏法。
  据了解,自实行员额制改革以来,黑龙江省清河林区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的实施办法》,正副检察长以入额检察官身份为主体,深入庭审一线出庭支持公诉,全面带动入额检察官会办案、办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