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生育两个以内孩子可在京登记
30.03.2016 15:47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专电(记者李亚红)“北漂”为办准生证“跑断腿”的状况要改变了。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日前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进行解读时提出,在北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可在北京市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按照北京市过去的规定,只有夫妻双方均为北京户籍或一方为北京户籍才可以办理《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夫妻双方都是外地户籍的,需回老家户籍所在地办理。而按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一方或双方在北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可在北京市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依法享受北京市计划生育和妇幼健康等公共服务。
此外,修正案规定,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北京市户籍,要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只需进行生育登记,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变了过去由家庭申请再“审批”才能生育的规定。而且,生育登记办理方式也越来越简化。“除了现场登记外,还可选择网上登记,登录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就能完成。”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委员高小俊说。
修正案还删去了对晚婚晚育和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进行奖励的规定;增加了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计划生育奖励产假、配偶陪产假等福利待遇。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30.03.2016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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