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灵活就业人员17日起可申报2016年社保补贴

16.11.2016  11:02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17日起,哈尔滨市区(不包括呼兰、阿城和双城区)开始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

   1、申报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555”人员(女性年满45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5周岁以上)灵活就业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4555”人员享受补贴政策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

   2、补贴标准

  a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今年哈市“4555”人员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按每人每年2196元标准执行。

  b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

  9.5%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每人每年1248元执行;6.5%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每人每年853元执行;5%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按每人每年656元执行。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贴。

   3、申报时间地点

  符合申报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在11月17日-12月16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进行申报。逾期没有申请者可在2017年3-4月份申请补办,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注:正在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税费减免等补助政策以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得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