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灾后重建债券获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
03.11.2014 19:37
本文来源: 发改委
近日,我省灾后重建债券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将于近期发行。本只债券发行主体为木兰、依兰、肇州、肇源、林甸、兰西、望奎、富锦、汤原、萝北、绥滨、孙吴、爱辉等13个县(市、区)的城投公司,共募集资金16亿元,其中14.44亿元用于棚户区改造、群众转移安置、公路和桥梁建设等项目,1.56亿元用于补充灾后重建应急资金。债券6年期,预计发行利率在8.5%左右。以集合债方式募集灾后重建资金在国内尚属首次,多县集合规模也前所未有。通过集合债券的发行,不仅可以直接面向资本市场低成本融资,而且还能整合和盘活闲置资产,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本文来源: 发改委
03.11.2014 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