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煤矿安全整治整合工作办公室召开会议 学习贯彻《黑龙江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
11.10.2014 13:11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0月9日,省煤矿安全整治整合工作办公室召开学习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黑龙江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会议。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杨宝田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安全监管局总工程师李瑞林宣读了《指导意见》,并对有关条款作以说明。
杨宝田强调,为切实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加快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程,一是要认真学习、全面落实文件精神。《指导意见》是我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重要遵循和依据,各地要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贯彻好文件精神。二是要切实做好实施方案编制的基础工作。认真组织、全面摸清矿井底数,对龙煤集团所属大矿井田范围及周边小煤矿是否影响大矿安全进行逐一甄别,加快开展不同开发主体所属矿井煤炭资源平面投影重叠情况甄别工作,积极指导煤矿进行兼并重组,按照“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的要求,科学合理划分矿区范围。三是要抓紧编制和上报实施方案。按照今年省政府第39次专题会议和陆昊省长的要求,整体编制上报实施方案,上报一个、受理一个,成熟一个、批复一个、支持一个,不能分期分批上报。四是要严格落实今年关闭矿井任务。对列入今年拟关闭计划的矿井,要按照矿井关闭标准确保在年底前关闭到位,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反映关闭矿井的相关资料。五是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煤矿整顿关闭期间,产煤市(地)政府对具备安全条件、同意生产的矿井,要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对经停产整顿拟恢复生产的矿井,要严格落实复产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不符合开工生产条件矿井,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组织生产行为,严防发生事故,影响全省煤矿整顿关闭进程。六是要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各产煤市(地)、龙煤集团要每10天向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随时上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产煤市(地)、龙煤集团开展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对工作迟缓、进度缓慢、力度不大,影响全省煤矿整顿关闭进程的,要进行警示约谈,并通报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任务艰巨,各地、各单位要上下配合、齐心协力,加强沟通联系,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坚决完成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煤矿整顿关闭任务。
会上,各产煤市(地)煤炭局局长(哈尔滨、佳木斯市负责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门负责人)、龙煤集团分管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负责人分别汇报了本地、本单位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和下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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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014 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