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起南航调整燃油附加费 800公里以上航段降至70元

05.11.2014  10:43

  黑龙江新闻网讯(见习记者:周琳)   4日,记者从哈机场了解到,受国内油价格下调的影响。11月5日起,南航等航空公司的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据了解,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由50元降为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燃油附加费由110元降为70元。婴儿免收燃油附加。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使用国际客票销售的儿童,按成人标准收取。另外,燃油附加费的征收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换开客票时,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编辑:陈雪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