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爱辉区法院:法官上门协调 债务纠纷当庭化解
25.07.2014 12:32
本文来源: 法院
日前,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幸福法庭的法官们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使幸福乡之路村村委会和三户村民历经六年的借款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2008年,爱辉区幸福乡之路村村民委员会因开办砖厂急需资金,向冯某等三户村民借款共计81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一年,月息2分,村委会为三户村民出具了借条,经手人为当时的村委会主任高某。借款到期后,村委会始终未还款。2009年7月,之路村建村民集资楼,三户村民以村委会欠款为由,没有按照要求分期交付集资款。
六年来,三户村民和村委会因借款和集资款事项多次发生冲突,双方各执己见,僵持不下,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三户村民向爱辉区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给付借款及本息。
受理该案的幸福法庭法官在认真分析研究案情后,考虑到该案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存在多年,在当地影响较大,如果处理不好,会影响村委会的工作和村民的生产生活。为使矛盾妥善解决,法官亲自上门,利用送达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的机会,多次分别与现任村委会主任和三户村民沟通协调,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积极争取村委会负责人的支持和村民的理解。
7月10日,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同时邀请村民代表20余人参加庭审,之路村村委会积极配合,现场召开会议,商讨问题解决方案。三户村民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和想法。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互谅互让,就地达成调解协议。村委会的借款和村民欠缴的集资款相抵销,剩余部分借款,由村委会限期给付。
本文来源: 法院
25.07.2014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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