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市父子因征地补偿款分配起争执竟对付公堂

23.09.2014  12:16

  父子俩因征地补偿款分配产生争执,儿子一纸诉状将老爸告上法庭。这起征地补偿款纠纷案于近日在齐齐哈尔市拜泉法院审结。

  据介绍,家住拜泉县拜泉镇某村的李老汉,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其为承包经营户主,与其儿子李某的土地同分在一个土地台账上。2013年年末,拜泉县人民政府为建气象站,征用了父子俩菜地1.79亩,李老汉领取了补偿款共计90930元。当时儿子李某已与李老汉分家另过多年,但土地台账却一直没有分开。李某认为国家给予的征地补偿款应有其份额,李老汉认为被征用土地一直由其耕种应归其所有。父子二人争执未果,儿子将老父亲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征用的土地属集体所有,农民从村集体分得承包地,国家征用依法给予了相应的补偿。但被征用土地是第二轮土地承包时以家庭户的方式承包、经营,属家庭承包,并非个人承包,并且该村已将征地补偿制定了方案,方案中明确写明被征用土地补偿款应归全体家庭成员所有。作为父亲独占补偿款没有依据,于是法院判决李老汉返还给儿子李某应得的十分之一征地补偿款9030元。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