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岁老汉驾无牌三轮载客被查 强行拖拽交警百米

13.06.2014  00:24

  法制网讯 记者马超 通讯员俞振权 68岁老汉驾驶无牌照电动三轮车载客遇交警检查,为逃避处罚驾车逃跑,在逃跑过程中强行拖拽执勤交警近百米,致使执勤交警受伤。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妨碍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顾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68岁的顾某家住南通市通州区开发区,系农民。为多挣些收入,顾某闲时便驾驶家中一辆无牌的电动三轮车偷偷上街载客赚钱。2014年4月10日上午10时左右,被告人顾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通州区世纪大道的60路公交站台等待载客时,恰巧赶上通州区开发区交警中队整治电动三轮车行动。见警车开过来,顾某害怕自己车辆无牌被处罚,便准备开车逃跑。

  此时,前来执法检查的通州区公安局开发区交警中队民警张某也注意到顾某有无证载客的嫌疑,便命令顾某停车接受检查,并准备上前拔电动三轮车钥匙。顾某一见慌了神,一边用手挡住不让民警张某拔钥匙,一边强行开车加速。

  民警张某来不及反应便被挂在了电动车上,被拖着前行。拖行中,张某不住的命令顾某停车。只顾逃跑的顾某哪里还听,驾车拖着民警张某行驶了近百米,在路口拐弯时将张某甩了下来。后经鉴定,民警张某所受伤已构成轻微伤。

  当日,被告人顾某被抓获归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该案经通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顾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予惩处。但考虑到被告人顾学忠已年满68周岁,认罪态度较好,未造成严重的后果,且已落实社区矫正措施,对其适用了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