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不断创新党建工作载体 增强党员行动自觉
牡丹江市中院机关党建工作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这条主线,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队伍建设,增强行动自觉,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
一是抓服务,联系群众转作风。以支部为单位,开展“支部建在联上”服务活动,结合法院实际,深化联党员、联项目、联基层、联群众主题内容,放大机关党建能量效应,夯实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以此活动为载体,组织干警自愿为西藏日喀则地区中院驻村村民捐助衣物、鞋帽、书、书包等物品200余件;在机关党委的倡议下,全体干警自愿为该院帮扶对象姜炳青同志遗子女捐款45,600元,以资助其子女完成学业。
二是抓落实,一岗双责正党风。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意识。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重要的案件亲自督办、协调落实;党组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主管领导责任,与分管部门领导认真研究落实所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定的工作和任务;各部门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合力,做到了抓党建与抓廉政、抓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三是抓责任,严肃纪律强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在机关党委设立了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各党支部设立了纪检委员,开展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逐级述职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四是抓监督,依法行权守底线。强化对法院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组决策程序和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带头执行廉政纪律和办案纪律,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开展“述职述廉”、“签字背书”等工作,每年度领导干部都要向中院党组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强化对法官的监督,督促法官依法行权,细化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规则,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