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以改革为契机破解制约发展深层问题
牡丹江中院找准司法改革这个关键的创新点,以改革为契机,破解制约法院发展的深层问题
进一步推进员额制、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上级法院要求,进一步研究未入额法官的安置、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配备问题,优化整合人力资源配置,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官队伍。认真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通过改革审判组织模式、裁判文书签署机制和审判委员会制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积极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建立专业法官会议、明确违法审判责任情形、加强法官依法履职保障等措施,努力破解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障碍。
进一步完善审级制度。落实审委会改革和院庭长、合议庭、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真正把严格公正司法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通过院庭长主审案件发挥示范指导作用。担任审判长的院庭长要确定审理方案,主持庭审和合议庭评议,签发法律文书,坚决杜绝“参而不审”;要通过担任审判长,发现庭审问题,掌握一线动态,规范指导审判。
进一步调整好心态,正确认识和对待改革。 法院试点改革启动后,有的干警对于改革的任务、要求、方法及进度安排等内容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有的干警思想波动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队伍的稳定。对此中院党组充分理解、高度重视、认真解决。讲清改革原则。尽可能把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重大部署、试点方案、改革思路和改革取得的重要进展通报给广大干警,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把干警关心关注的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等问题说明白、讲清楚。明确加强司法职业保障针对的是整个司法机关和全体司法人员,既要突出法官的主体地位,也会兼顾其他工作人员的利益保障,绝不会顾此失彼。引导干警树立信心、保持定力、坚定决心,最大限度凝聚“早改早发展、早改早受益”的改革正能量,确保各项工作在改革手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