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创新党建活动载体 增强行动自觉

28.12.2016  04:09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建工作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这条主线, 以创新党建载体活动为着力点,加强队伍建设,增强行动自觉。

    --增强党组织服务基层的能力水平。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以联项目、联党员、联基层、联群众为重点的“支部建在联上”服务活动。着力解决好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机关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化、改革创新意识不强、表率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夯实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通过建立包建制度,不断提升党组织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

    --增强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意识。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重要的案件亲自督办、协调落实。党组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与分管部门负责领导认真研究落实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定的工作和任务。各部门负责领导切实履职实行“一岗双责”,形成合力,做到了抓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增强党员干部的党建工作相关规定的落实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和条例》和省委《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机关党委设立了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各党支部设立了纪检委员。着力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逐级述职活动。

    --增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强化对法院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组决策程序和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带头执行廉政纪律和办案纪律,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开展“述职述廉”、“签字背书”等工作,年终领导干部要向法院党组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强化对法官的监督,督促法官依法行权,细化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规则,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