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利剑行动”执行再出击
为了进一步挤压“老赖”生存空间,切实破解执行难题,全面落实省、市人大对牡丹江市法院执行工作视察、调研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牡丹江中院党组发出的向金桂兰、侯铁男英模学习的号召,全市法院在清明节后再次集中行动,利剑出鞘,剑指“老赖”。
一、利用科技手段,统一指挥,分头行动。本次行动时间定在4月5日到7日。4月5日上午9时,在中院远程指挥室召开集中执行动员会,宣读了集中行动预案,明确了行动时间、行动方式和各项要求,牡丹江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菲做动员讲话。此次“利剑行动”最大的特点就是利用信息化手段,由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在中院远程指挥室全程统一指挥,各基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则充分发挥职能,对执行行动进行全程监控,随时报告、现场反馈、录像备查。
二、邀请人大代表,现场助力,支持监督。本次执行的另一大特点就是邀请人大代表直接参与执行行动,见证执行工作的现状、变化及发展,主动取得人大监督检查和大力支持,助推执行工作开展。在东安区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韩某赔偿孙某38936元一案中,韩某一直东躲西藏,拒不履行。4月6日8:30分被执行人韩某主动到法院与申请人协商解决了矛盾。
三、精心设计策划,措施有力,打击坚决。此次行动目标明确,责任具体到人。各院执行警务局在执行大会战前期工作基础上,针对拒收法院传票、拒接法院电话、恶意逃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思想攻势与强制拘留相结合的“利剑”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海林市法院行动上抢前抓早,在4月5日早8:30就部署开始一次行动,在长汀镇哈达村,出动3辆警车,警力10人,12点完毕强制执行还返土地1件;早9:00到达海林镇卢家村,出动警车1辆,警力3人,10:30初步达成和解,冻结账户6笔;4月6日,一组8:30约谈被执行人,10:00达成和解1件,司法拘留1人;一组9:30开始行动,出动4名警力人员,1辆警车,12:30送入看守所;发放执行款1件,金额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