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召开司法改革新闻发布会

07.12.2016  21:31


    2016年,是牡丹江中院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的一年。

    面对新收案件总数上升18.1%,一线审判法官同比减少和作为全省司法改革试点,广大法官面临员额制考验的双重压力,牡丹江中院党组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更有力的措施和办法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依法履职、扎实工作,用一份份沉甸甸的收获向党和人民交出了满意答卷。

    “12.4”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之际,牡丹江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司法改革新闻发布会。会上,与会代表首先观看了《勇于担当砥砺前行-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综述》专题片,随后中院新闻发言人对牡丹江中院一年来司法改革情况进行了通报。

    会议由中院新闻发言人、宣传科长郑建华主持并发布。

    勇立改革潮头,以担当精神啃下改革硬骨头。

    面对首轮31.5%的员额法官选任工作,中院不搞论资排辈,不分行政级别,采取“以上率下、两级联动”的工作模式。

    中院率先“起跑”,对65名申请入额的法官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定量考核、定性考核、遴选委员会审议、公示、党组审批等九道关口,并就工作业绩和廉政情况同步征求纪检监察、审判管理部门意见后,中院首批58名员额法官面向国旗发出铿锵誓言,作出庄严承诺。同时,积极探索人员分类管理,对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和书记员按照3:1:1的比例进行人员配比,配齐配强审判力量。目前,全市法院共有法职人员405人,经全省统一遴选,选任员额法官269人;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占100%。法官队伍呈现出梯次结构配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明显提高。

    牡丹江中院的试点工作为全省法院整体改革稳步推进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全省法院员额制改革的全面铺开开了个好头。

    主动应对挑战,以奉献精神甘当“燃灯者”。

    “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是法院司法改革的核心。

    2016年9月,牡丹江中院《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合议庭工作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十二项办法、规定、规则的试行稿正式出台,权责统一、权责明晰、权力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蔚然成行。

    改革裁判文书签发规定,裁判文书全部由独任法官或合议庭直接签发;各级领导不得干涉、中止或终止裁判文书签署、签发、印发、送达;确有严重问题的,需提交审委会决定;改革审委会运行机制,审委会只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只研究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普遍性、突出性和前瞻性问题,并全程留痕;改革审判责任追究办法,法官对其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承担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同时,法官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责任追究;改革院、庭领导办案工作的规定,进入员额的院领导和法官必须独立主持庭审或承办案件,办案数量必须达到规定比例。年内,牡丹江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数达12490件,为规范庭审、公正审判做出了榜样。

    坚持勠力同心,以公开公正保障群众获得感。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

    牡丹江中院党组通过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公正司法和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通过加强司法便民,着力解决“六难三案”问题;通过扩大司法民主,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建设电子法院。

    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6月23日,牡丹江中院首开全省县长作被告并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公开庭,牡丹江市委组织“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160余人观摩旁听,全省法院视频直播。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作出批示,对这一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最高法院以适当方式予以推介。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在牡丹江调研时,评价法院工作“方向把握得好、履职定位好、主线抓得好、工作经验好、整体发展得好、队伍形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