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尊重知识产权 司法保驾护航

28.04.2017  22:15

    2016年至今,牡丹江中院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26件,其中,商标权纠纷13件,占50%;著作权纠纷11件,占42.31%,专利权纠纷2件,占7.69%。其中,判决10件,撤诉12件,调解1件,调撤率50%,移送2件,目前还有1件在审理中。与2015年相比,案件数量增加了280%,调撤率上升了10 %。

    从案件基本信息看,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多为打包的系列诉讼案件,我市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多作为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被告,原告方权利人多为外地到我市主张权利,一次性针对相关行业市场多个商户进行维权。例如,2016年审理的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分别起诉我市8家歌厅侵犯著作权纠纷系列案件。对此,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注意对侵权商户进行释法明理,对其他相关商户进行司法建议,避免同行业的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从索偿金额看,权利人主张的赔偿款远远低于侵权行为造成损害以及侵权行为所得。权利人意在维护知识产权,并未以此作为所得收入直接来源,目的更趋向于明确权利,维护行业市场的规范秩序和品牌形象。如2017年审理的某手机公司别起诉我市6家手机销售商户侵犯商标权纠纷系列案件。对此,法官更注重通过调解协商的方式,在权利人得到维护、侵权人得到惩戒的同时,使侵权人有后续经营发展能力,从而保障我市经济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