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新闻夜航》:惯犯难逃法网 多人受到严惩
一个多次盗窃电动车的惯犯,牵出两个收购赃物的地点,犯罪行为不会一直得逞,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家住牡丹江某小区的李某听说近期小区里已经连续丢失三辆电动三轮车,由于自己也有一辆,停车时就格外小心,在家中也时常往窗外看看,以防车辆被盗。这天,李某又像往常一样,想看看自己的电动三轮车是否安全,就是这多看的一眼,凑巧看到了正在对自己电动车下手的男子。不过,李某并未马上惊动他,而是一面让邻居帮忙报警,一面通知妻子,一起下楼栏截偷车男子。李某妻子追赶盗贼时,恰巧遇到入户调查的民警,于是赶紧向警察求助。民警听后,马上跑到路口,对嫌疑人进行拦截。在民警向嫌疑人表明身份,并让其停车后,嫌疑人不但未停止作案,反而驾车加速冲向民警,将其撞倒后逃离现场。民警发现自己手腕受伤,于是请求警力支持。民警们兵分两路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当其中一路民警驾驶警车行驶到鹤大高速中段时,发现开着电动车逃跑的嫌疑人正迎着警车,从对向行驶而来,于是民警们立即下车对其进行抓捕。此时嫌疑人驾车撞向民警,打算继续逃窜,民警不顾危险一把抓住电动车的车把。可嫌疑人仍未停车,又将民警拖拽了一百多米后,才被其他民警及群众当场抓获。随后,民警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进行突击审讯。经过民警深挖调查,在大量证据面前,嫌疑人终于承认了自己抢劫一辆电动三轮车、盗窃六辆电动三轮车的犯罪事实,并交待了自己销赃的地点及收赃人员。公安机关以胡某涉嫌盗窃罪,收赃人曹某、张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近日,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其中的一次盗窃过程中,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构成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相应罚金。被告人曹某、张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收购,二人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