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突出核心抓主体 落实一岗双责

29.09.2016  04:08

  牡丹江中院党组秉持“从严治党”,坚持“从严治院”,突出核心作用,明确主体责任,确保“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制度从严,突出核心作用。中院年初制发加强和推进司法廉洁建设工作方案,全面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下发了《2016年度市中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工作推进表》,对党组成员及中院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进行分解。

  清单从细,突出主体责任。按照牡丹江市委要求,中院纪检组协助党组完成了《中共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3+X”项目清单》,确定了市中院党组集体责任清单、市中院党组负责人第一责任清单、市中院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市中院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清单。同时,市中院督促牡丹江辖区九个基层法院,以法院正式文件的形式,上报制定并印发符合其自身实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工作推进表》,促进辖区基层法院落实主体责任。

  监督从重,突出体系防腐。中院党组书记与各位党组成员,中院党组书记与各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中院党组成员与市中院中层各庭室长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29份;中院纪检组组长与市中院廉政监察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24份。市政法委书记与中院党组书记,中院党组书记与各党组成员,中院党组成员与其分管处级干部的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签订责任状共计19份。同时,中级法院积极督促各基层法院签订责任状,辖区九个基层法院共签订各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共计655份。中院党组先后2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理论中心组先后就唤醒党章意识,尊崇党章、落实“两个责任”等开展专题学习辅导,提升了领导干部履职意识,确保在源头上防止腐败,切实加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情况的监督,形成了人人有责任、上下齐抓共管的防腐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