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中院院长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行政案件

03.05.2017  23:34

    4月26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王启胜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某芳诉牡丹江市某区政府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庭审全过程通过黑龙江法院网视频台进行同步直播。

    庭审中,通过审判长的法律引导,出庭应诉的被告区政府行政负责人、常务副区长认识到行政机关在工作中存在着不作为情形,当庭表示将积极作为,依法作出行政行为。鉴于此,原告申请撤诉。经合议庭合议,当庭宣判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以来,牡丹江中院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要求,进一步完善院庭长办案制度,入额的党组成员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审理重大、疑难案件,激发了全院法官多办案、办好案的积极性,为不断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审判作风筑牢根基,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为切实提高行政审判质效、化解行政争议,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的依法行政能力,牡丹江市政府与市中院联发印发了《牡丹江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广泛发布,有效提高了辖区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解决了老百姓“告官不见官”的难题,助力推进牡丹江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