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农垦院公诉部门:规范司法从细节抓起

30.09.2015  12:51

  牡丹江农垦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公诉科根据统一部署,立足公诉岗位,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学习文件、分组讨论、梳理问题等多形式,组织公诉干警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以规范机制建设为重点,确保公诉工作依法有序运行。深挖公诉环节司法行为不规范的原因,不断创新工作,扬长补短,探索建立起案件分组办理机制、公诉案件评查机制、内部公开庭审及听庭评议等制度,完善了三级审核层层落实办案主体责任制、案件部门讨论机制、严格规范退回补充侦查机制等制度,细化规范,逐步形成了一套规范从案件审查、出庭公诉到评查案件、业务学习的公诉全过程的制度体系。 

  以自查自纠为重点,深入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该院公诉科召开了案件自查报告会,由承办人对查摆出的问题逐项向领导汇报,根据领导安排,及时总结归纳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主体,对于属于承办人整改范围的责成及时改正,对于需要协调其他部门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交党组会讨论。同时,按照上级院的安排,农垦分院公诉处加强条线督导力度,两级公诉部门对2013年以来所办全部案件开展拉网式自查。通过一个案件一个案件检查,发现案件办理中不规范司法的具体问题,对照高检院和省院所列十二个重点整治问题进行归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逐案填写自查表,认真查摆和梳理自身不规范司法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剖析原因,增强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强化内部沟通协调为重点,提升公诉案件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加强与侦监,加强批捕案件办理的规范性,积极与该院案管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达到共识,促进公诉案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另外,还加强与检委会、研究室、办公室等各部门的沟通,保障案件的上会、调研、信息等各项工作流畅进行。 

  以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为重点,统一公诉案件执法标准。该院下发了《牡丹江农垦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公诉案件质量的通知》,要求公诉部门统一公诉案件执法标准,保持独立的审查地位。该院公诉科多次联系联合公安局、法院召开执法协调会,会议围绕证据的审查、法律规范的理解、定罪量刑的标准把握、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等问题展开讨论,同时就部分案件级别管辖问题,如毒品犯罪、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犯罪数量标准达成共识。 

  以规范法律文书为重点,提高法律文书规范化水平。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检务公开工作相结合,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平台,针对公诉法律文书不规范的问题,就重点罪名的法律文书制作进行统一规范。并针对常见罪名,开展类罪文书的规范化工作。重点从体例格式、语言文字、事实证据表述、论证说理等四个方面进行统一规范,确保法律文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