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全域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

30.08.2016  21:05

  牡丹江市自2015年3月1日所辖的林口县颁发全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开始,到2016年8月17日海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发证,市本级及所辖的林口、穆棱、东宁、宁安、海林5个县(市)不动产中心全部运行发证,实现了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其主要做法: 一是勇于开拓创新,坚持试点工作先行。 2014年 6月18日,国土资源部将牡丹江市列为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调查技术应用示范4个试点城市之一,经过半年多试点,又将工作开展比较出色的林口县确定为全国十五个实施不动产登记的试点市县之一。省厅在林口组织召开了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现场推进会,林口县开展相关试点工作的先进经验,为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探索和稳步推进提供了好的经验做法和有益的借鉴。 二是主动汇报沟通,机构人员配备到位。 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多次主动向市主要领导汇报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积极与编委、财政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推进编制人员落实,现市房产处32名人员编制划转手续已落实,市本级51名人员已到位。同时5个县(市)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批复工作,全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与机构组建工作全部完成。 三是周密安排部署,登记工作顺利启动。 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制定了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和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先后组织召开2次联席会议,重点解决各部门之间的衔接配合问题,市级财政共批复不动产登记专项资金301.5万元,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同时市政府、国土资源局、房产局、编办相关领导组成考察组,先后赴安徽省蚌埠市、江苏省常州市、江西省赣州市对不动产登记工作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借鉴了其他地(市)的先进经验,为顺利推进牡丹江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是无休息日工作,全覆盖揭牌发证。 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认真履行牵动部门责任,一把手靠前指挥,主动协调各部门解决问题。自今年5月份以来,局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进入无休息日工作状态,每天加班加点工作,编制完成了《牡丹江市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与《不动产登记示范文本》及办事指南;对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整理完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网络对接;设备安装、调试系统试运行和对各县(市)工作的督导检查等工作,推动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牡丹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