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全面二孩政策已落地实施

23.03.2016  08:58

  “国家从去年开始就要推出全面二孩政策,牡丹江市现在是什么情况,允不允许生二孩?”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市民纷纷向本报咨询这一问题,昨日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精神,牡丹江市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现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可以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

  据了解,为方便群众,牡丹江市于2000年就取消了生育第一胎子女需要办理《计划生育一孩证》的规定。今年1月1日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不需要办理《计划生育证》,可自主安排生育。

  由于《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工作还没有完成,按照现行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五日。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的规定仍然有效。

  据介绍,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即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子女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仍然可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相关的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