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宗教活动场所用电价格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14.06.2014  00:34
        长期以来,我国宗教活动场所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负担较重。为减轻宗教活动场所负担,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常住人员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省宗教局及时将《通知》转发到各市(地)民宗局,督促各市(地)民宗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牡丹江市民族宗教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全市开展的“接地气、连民心”活动之中。经过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264处宗教活动场所生活用电已全部于2014年1月1日起调整为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从而减轻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经济负担,让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一是广泛宣传文件精神。接到转发的《通知》后,牡丹江市民宗局迅速将《通知》精神转发到各县(市、区)民宗局和各宗教团体,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节前慰问、宗教专题会议、局机关《宗教工作信息》刊载等多种形式,第一时间让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知晓,把党和政府对宗教界的关怀和厚爱迅速传播出去,让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此举措进一步增强了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与党和政府的凝聚力。二是主动协调沟通。牡丹江市民宗局主动与市发改委、市电业局、市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经过多方努力,协调相关优惠政策尽快落实到位,用实在的举措办实事,千方百计地帮助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切实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三是引导宗教活动场所节约用电,安全用电。该市在认真贯彻优惠政策的同时,由宗教工作部门牵头对宗教活动场所用电进行全面检查,排查不安全隐患,宣传安全用电常识,提倡使用节能产品,增强宗教活动场所绿色环保节能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