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人民调解为人民 化解纠纷获称赞
11月22日,牡丹江市锦程物业有限公司为立案庭庭长富淼、人民调解员高广明、张桂英送来了锦旗,感谢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坚持不懈调解,终于与业主达成和解协议。
锦程物业公司管辖的小区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在多次催缴无果的情况下,锦程物业公司分批分期将70户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诉至阳明区法院,起诉金额合计31.25万元。
阳明区法院接到起诉状后,立案庭庭长富淼认为虽然案件涉及的当事人较多,但因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故在征求原告的同意后,立即启动了诉前调解程序,委派人民调解员高广明和张桂英对双方进行诉前调解。
接到这么一个“大活”,两名人民调解员并没有畏难,为充分了解案情,高广明和张桂英在第一时间与锦程物业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原告具体诉求之后,高广明和张桂英“兵分两路”,分别联系70户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向大家了解情况、释明法律,并请他们到阳明区法院进行进一步的协商。
有的业主不理解、不配合、不愿意到法院接受调解,为了让大家了解调解是为了快速解决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高广明和张桂英亲自上门沟通,业主白天不在家,他们就晚上再去,一次找不到人,就去两次、三次,直到找到业主向其说明利害关系、释明相关法律条款。功夫不负有心人,人民调解员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跑断了腿,说破了嘴”,终于得到了业主们的理解,业主们陆续来到阳明区法院接受调解。在人民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有37户业主与锦程物业公司达成和解,并交纳了物业费。
自牡丹江法院落实人民调解制度后,始终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员的选拔与培养,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亲和力高、易被接纳等特点,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大大减轻了双方当事人诉累,为优化营商环境、百姓安居乐业提供了多元化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