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牡丹江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档升级
值班律师在牡丹江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做诉前调解工作
“塞外江南”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是一个英雄城市,有抗联英雄“八女投江”,有时代先锋、心系百姓好法官金桂兰。近些年来,牡丹江中院传承英雄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黑龙江高院提出的“努力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推进诉源治理和分调裁审改革,完善便民利民举措,推动矛盾多元化解提档升级,多方融合,多点联动,实现小纠纷早处置、小矛盾早消化、小问题快处理。2019年上半年,全市法院诉前委派调解案件1128件,调解成功293件,成功率26%;诉中委托调解案件50件,全部调解成功。
创新思路强责任——编织调解网络 多元化解纠纷
深入推进牡丹江市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机制,牡丹江中院深化诉讼服务改革,大力加强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有多个基层法院被黑龙江高院评为五星级诉讼服务中心。同时,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引入新时代“枫桥经验”,从强化诉调对接着手,部署了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和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在落实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上探索出了一条牡丹江新路。
推进改革,理念先行。牡丹江中院党组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和最高法院关于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精神,以及黑龙江高院对“努力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作出的部署安排,深入组织学习,吃透多元化矛盾纠纷工作原则要求,转换思路,更新理念,凝聚共识,提升改革的使命责任和内生动力。
思路创新,决定改革出路拓宽。今年以来,牡丹江中院调研当前全市矛盾纠纷特点和成因,积极寻找司法改革与民意民生的契合点,制定了《关于践行“努力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承诺的意见》,出台了36条具体措施,突出“四个必须”,即必须加强诉讼指导、必须减轻群众的诉讼负担、必须积极回应群众的诉求关切、必须履行风险告知程序。牡丹江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举办全市诉前诉中案件调处暨律师调解工作现场会,共同签署《关于诉前诉中委托案件调处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人民调解调处诉前诉中委托案件工作实施意见》,细化任务分工,责任明确到人,推动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工作在牡丹江中院和辖区10个基层法院全覆盖,织就了一张多元化解决纠纷的大网。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牡丹江中院邀请市区(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律师到法院参观调研,实地了解法院立案情况、收案种类、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及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构建情况,促进法律共同体成员合力推进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律师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及法院干警对上一季度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查找不足、拿出具体解决方案,不断提升多元化解工作质效;制作“牡丹江市诉前诉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诉前矛盾纠纷调处流程图”,摆放、张贴在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显著位置,并设置了多元化解工作意见箱,向群众发放工作评价表,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目了然的纠纷化解指引。
“我们在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服务的过程中,努力搭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平台,形成多层次、多手段、多主体的多元化调解机制,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牡丹江中院院长宋殿宝说。
委派调解显成效——小纠纷早处置 小问题快处理
牡丹江中院《关于践行“努力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承诺的意见》明确,要抓住“八个重点”提高审判质效。加强多元化解工作是“八个重点”之一,要求全市法院要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诉调对接平台建设,积极开展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工作,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和“分调裁审”改革。
2018年,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成为牡丹江市诉前诉中矛盾纠纷调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试点法院,调委会委派人民调解员到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处民事纠纷。2019年,该院又作为牡丹江中院重点推进的公证调解改革试点,在全市成立了第一个东江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中心,全方位对接诉前调解、委托送达、案件调查、协助保全等审判辅助业务。
记者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诉调中心,见到了正在调解一起民事纠纷的人民调解员张哲。“我几乎每天都到这里来上班,调处小纠纷、小诉求,多劝劝、多唠唠,当事人心中的疙瘩解开了,矛盾纠纷也就化解了。”张哲介绍说,牡丹江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都设立了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室,都有像他一样的行政机关或行业性组织工作人员,接受法院委派调处民事纠纷,化干戈为玉帛。
牡丹江市东安区法院只是全市两级法院探索创新诉前委派、诉中调解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的一个缩影。
据悉,牡丹江中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与牡丹江市调处中心建立了远程调解平台,这对所辖基层法院推进诉前诉中调解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林口县法院对当事人有难题急需解决的,建立特邀调解制度将纠纷“托出去”,追求快速解纷,为困难当事人送去司法温暖。而穆棱市法院推选出涉诉纠纷、医疗纠纷、劳动纠纷和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四个“调委会”,将行政机关、行业性组织、社会基层组织及调解组织凝聚到法院多元化调解的战线上来,形成了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为中心,点对多的辐射性调解新模式,解决纠纷的机制由以往人们仅选择司法诉讼手段的单一化向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转变,实现了“五个下降”,即穆棱市社会矛盾纠纷总量比高发时期下降20%以上;民转刑案件数量同比下降50%;上访数量同比下降25%;法院受理简易民商事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1%;调解案件悔约率明显下降。穆棱市法院被黑龙江高院确定为全省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示范法院。
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立案庭收到锦程物业公司送来的“人民调解求和促稳 热情周到为企解忧”锦旗,敬谢的除了该院立案庭庭长富淼,还有人民调解员高广明、张桂英。“我是第一次看到当事人来给人民调解员送锦旗。”富淼说,这体现了诉前委派调解机制已经在阳明区落地见效,老百姓是接受的、认可的。
锦程物业公司将负责管理的小区内70户长期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诉至阳明区法院,起诉金额共31.25万元。富淼审查后认为,该批案件涉及当事人较多,且为案情清晰的民事纠纷,决定在诉前调解上下功夫,就将该批案件委派人民调解员高广明、张桂英开展诉前调解。高广明、张桂英承接了这批案件后,兵分两路,积极联系70户欠费业主上门调解,白天不在家,晚上再去,逐一见面说明情况、释明法律。经两个月的辛苦努力,业主们明白了,接受调解是对他们帮助最大、最有益处的选择,由不谈不见到主动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纠纷,经他们调解,43户业主主动交纳了物业费17.08万元。
律师调解进法院——添上“涡轮增压” 提升调解质效
“这么快,我们的事儿就办利索了。”在海林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张某签收了确认调解协议文书后,对立案法官和苏律师说。海林市法院积极开展律师调解试点,而苏律师是海林市诉前、诉中调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派到法院的一名值班律师。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张某、王某同住一个村,是好朋友。2012年,王某向张某借了4万元钱。但王某除两年换一次借条外,未偿还过钱。2019年6月,张某得知王某外出打工赚了钱,前去找王某讨债,遭到拒绝,一气之下来到海林市法院起诉了王某。
海林法院认为,本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且张某、王某是朋友关系,诉前调解是最优解决方式,便将这起案件委派给苏律师诉前调解。在和谐的气氛中,苏律师讲法理、说情理、谈诚信,两个小时后,王某当场给付2万元,承诺余款年底前一次性还清。海林市法院当天对张某、王某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苏律师表示,老百姓碰上法律难题犹如人身体患病,听我们讲清诉讼预期和成本评估后,很多都能接受调解意见,“这时就药到病除了。”
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律师调解进法院,是牡丹江中院着力推进实施的一项重点工作。2017年12月28日,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工作站在牡丹江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成立,每周一到周三,都会有市司法局指派的律师到工作站值班,进行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律师调解,答疑解惑、辨法析理,努力把更多的矛盾化解在诉前,也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工作站成立以来,参与值班律师186人次,解答咨询274人次。随后,全市两级法院都成立了律师调解工作室,有34家律师事务所62名律师担任律师调解员。 牡丹江中院与市司法局制定了《律师调解工作管理办法》《律师调解工作室工作机制》《律师调解员值班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律师调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全市两级法院还在公示栏、法院官方网站公开参与律师调解工作的律所名称、律师名册、执业年限,每月更新,使律师调解工作在阳光下推进。
让律师调解与法院诉讼程序快速衔接,让老百姓的纠纷快解快办,牡丹江中院重塑工作流程,推出了分流“三步法”,即诉讼服务中心在受理案件的过程中,对案件事实清楚、矛盾争议不大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尝试通过律师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征得同意后第一时间委派给律师调解工作室;优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指定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团队与律师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衔接,开通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完成律师调解工作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第一时间立案,律师调解员将受理案件记录随卷移交办案法官,方便办案法官快速了解案件情况,有效提升案件审理效率。
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引入第三方资源化解矛盾,更容易被矛盾双方接受和信服。多方调解共同发力,大量矛盾纠纷诉前解决,牡丹江中院诉源治理创出了新路。据了解,牡丹江中院还将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委托调解质效,加强协作配合,一体推进委托调解工作全覆盖,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牡丹江法院努力搭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平台,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妥善定分止争,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牡丹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长生说。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