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监所部门:“三类罪犯” 无一漏管

04.03.2015  17:22

今年以来,牡丹江市检察院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上述“三类罪犯”逐人建档,保外就医人员逐人见面、重新体检,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卷宗逐一审查,保障执法、司法行为公平公正。该院不断完善包括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身份证号码等自然信息以及犯罪情况、刑罚种类、悔罪表现情况的非监禁服刑人员信息台账,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密切联系,定期对信息台账实行动态更新。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逐一走访确认,已对编入信息台账的9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实地确认,走访矫正对象居住地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以及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学校,查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全面核实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交付执行以及接受矫正情况。特别针对外地法院、监狱邮寄适用社区矫正法律文书交付执行的,及时与司法行政机关联系核实,确认社区矫正人员已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后,向寄发机关邮寄回执,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