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检察机关依法快速批捕牡丹江首例 “套路贷”恶势力团伙犯罪嫌疑人
11.05.2018 10:52
本文来源: 检察
因该案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该院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及时通过提前介入的方式办理此案,并由主管刑检检察长带员参加案件分析会,对案件定性及证据收集情况予以及时引导,经充分研判,该院与阳明公安分局一致认定该案性质为涉恶团伙犯罪。提前介入期间,该院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取证意见36条,有效引导公安机关在最快时间内收集并固定证据,充分确保案件在报捕前犯罪嫌疑人涉案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达到批捕条件。案件报捕后,该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对此案给予极高重视,由检察长办理此案,侦查监督部门全力配合,做到了快审快捕,四天内对涉案犯罪嫌疑人以诈骗罪批准逮捕。同时,该院向公安机关制发了《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对不在案己经涉嫌犯罪的5名有关人员进行扩捕。
该案的成功办理,充分体现出检察机关在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过程中提前介入、引导取证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此举最大程度保证了侦查取证质效,有效形成了公检对恶势力犯罪打击合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本文来源: 检察
11.05.2018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