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业服务考评监管内容及评分标准施行
生活报7月7日讯 6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哈尔滨市物业服务考评监管内容及评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开始施行。依据《标准》,物业企业服务考评分值在80分(含80分)以上的为优良;分值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评结果将影响物业申报示范项目、竞标、收费标准等。
考评内容涉及环境卫生管理等四方面
据了解,《标准》涉及物业公司的基础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管理、公共秩序和车辆管理四个方面。每年,物业主管部门要对哈市物业项目实施至少一次全面考评,对信访投诉量大的物业项目进行重点考评,根据工作需要还将进行抽查考评。其中,市民比较关注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单元门口及垃圾箱周边是否存有污渍、电梯是否清洁、照明是否良好、小区露天停车场是否经业主大会同意等内容都纳入《标准》之列。
网络配图考评60分以下物业 信用评价扣20分
依据《标准》,考评监管人员对物业企业基础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公用设施设备以及公共秩序维护等四个方面30项服务内容进行核验。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考评监管人员应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当场改正;不能立即解决的,考评监管人员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并按照整改期限,进行复查;整改后对考评分数进行修正。
物业服务项目在本企业服务期间,年度物业服务考评监管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信用加5分;年度物业服务考评监管得分在80-95分(含80分)信用加3分;物业服务质量低下,所管物业项目本年度物业服务考评监管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信用扣20分;物业服务质量较差,所管物业项目本年度物业服务考评监管得分在60分-70分(不含70分)的信用扣10分。
考评连续两年优良 减免50%信用保证金
依据《标准》,物业企业在申报物业项目投标时,考评结果达不到优良的,不允许参与竞标。物业服务考评监管结果连续两年优良项目,减免50%信用保证金;考评结果不合格、发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重大服务质量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动用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予以处置。
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的项目,建议业主大会给予按级差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下浮10%的处理;对于连续三次以上考评不合格、有所改进但仍达不到现行物业服务标准的,建议业主大会给予降低级差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对于连续三次以上考评不合格、多次督办约谈不整改、业主反映投诉强烈的项目,提出《拟退出项目建议书》,建议业主大会启动项目退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