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黑龙江绥阳:采取“三个特定”方式让“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

06.08.2019  08:15

    “检察官这个防性侵教育的4项提示很有针对性,我们作为家长的也得跟上时代的脚步了。”
  “检察机关这个宣传很应时,回去我得再跟孩子唠唠,有不舒服的碰撞、触摸一定要跟妈妈说……”
  连日来,在黑龙江省绥阳检察院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上下学接送孩子时间里,校园外的《检察官提示家长“这项教育千万别缺位”》宣传专栏吸引了家长和过路的人驻足阅读,交流感叹。   “我们这个《检察官提示家长“这项教育千万别缺位”》”的宣传专栏,就是为深入持久地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而设计的。意在提示唤醒未成年人家长,增强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意识,防止不法侵害给孩子们带来的身心伤害。”说起宣传栏的设计初衷,绥阳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庆文介绍说,今年7月初,该院在研究如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时,刑检部门提出了采取“三个特定”方式抓推进,即:选取辖区内16所中小学校、2所幼儿园接送孩子大门口的醒目位置为 “特定地点” ,以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家长为 “特定人群” ,设置以《检察官提示家长“这项教育千万别缺位”》为 “特定内容” 的防性侵教育专栏,帮助“特定人群”家长,持续、全面地了解和掌握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知识,增强家长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的意识。     “平时对这类问题我们真没法跟孩子说,孩子也不会问,现在看来,也有必要多观察孩子的行为。”
  “咱们绥阳检察院这个专栏做得真贴心啊!”
  在设置宣传栏后,迎来了一波又一波众多家长的围观与讨论。   “学校非常重视和需要对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学校的防性侵宣传教育方式还是相对传统与片面,检察院的‘三个特定 ’方式非常新颖,内容易懂且令人接受。‘三个特定 ’宣传栏的设置也让教职工更加自律,同时对教职工也是一种警示。”与此同时,该院也收到了来自学校、幼儿园及社会各界的反馈和建议,许多家长和群众希望不论是法治进校园还是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检察院都能够没完没了地抓下去……   “ 在得到反馈后,更加坚定了我们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信心。”据徐庆文介绍,该院随后又草拟了《关于运用“三个特定”方式持久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制度》(下称《工作制度》)。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7月19日,该院又协调东宁市教育局、穆棱市教育体育局、海林市教育体育局、宁安市教育体育局会签了《工作制度》,共同遵照执行。   “‘三个特定’方式取得了‘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的宣传效果,目前,已覆盖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不止是家长、还引来更多路人的围观、点赞。”谈到这一举措,徐庆文欣慰地说,“三个特定”取得了“+”的效果,这是检察机关与学校、幼儿园共同携手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性侵害的有益探索,也是持久地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没完没了抓下去的大胆尝试,更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解放思想服务解决人民群众担心事的创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