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谈落实】王秀华:实施“五检”战略 深化能动检察
11.03.2022 12:21
本文来源: 检察
【按】2月22日,黑龙江省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全省检察长会议。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杜学毅代表省检察院党组对做好今年各项检察工作进行了部署,省检察院各位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作出安排。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在总结讲话中,对做好检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殷切希望。 会议之后,省检察院办公室《检察工作简报》专刊特邀各市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省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谈体会、谈思路、谈措施、谈办法。 从今天起,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予以转发,供各地学习、交流和借鉴。
实施“五检”战略 深化能动检察
以高质量检察履职
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绥化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
检察长 王秀华
绥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秀华提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牢牢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牢牢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深入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全面实施“五检战略”,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助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坚持以“政治建检”为统领 持之以恒筑牢政治忠诚 主动担当、能动履职,更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维护党的全面领导。 ——更加自觉地拥护“两个确立”。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凡事首先“从政治上看”,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坚决扛牢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保障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责任。 ——更加有力地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心怀“国之大者”,守护好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深入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服务保障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绥化新篇章为重点,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按照一体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工作要求,加大对行贿犯罪的审查起诉和线索移送力度。 ——更加务实地增进人民福祉。全面贯彻高检院一号至七号检察建议,协同基层行政、自治力量,助力法治绥化、平安绥化建设。高质量落实好群众信访件件回复制度,深化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以“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为抓手,促进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协调发展。 坚持以“业务立检”为核心 持之以恒提升监督质效 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贯彻具体措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深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把检察工作的高质量高标准向公安机关传导,共同提升办案质量效果。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持续开展好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稳适用,着力推动落实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制度。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以精准监督理念引领民事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注重办好在法治理念、司法活动中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落实“两高”《关于建立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重点依职权监督侵害当事人、案外人实体权利的民事执行活动。跟进落实“五号检察建议”,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 ——是持续做实行政检察。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主动融入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巩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成果,推动解决没收难等问题。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耕“4+5”法定领域办案,推动黑土地保护公益诉讼向更深层次拓展。落实高检院要求,市院至少各直接立案办理一起,领办、督办几起典型“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坚持以“文化育检”为动力 持之以恒擦亮绥检品牌 传承忠诚奉献底色,聚焦专业精进亮色,以求极致、止于至善的标准,打造绥检品牌。 ——注重素能养成。广泛组织实战演练、观摩庭审和模拟对抗,强化检察人员举证、质证等各方面素能,以适应庭审实质化、控辩激烈对抗条件下的履职要求。强化案例学习培训,落实案例强制检索要求。 ——注重典型引领。开展“一院一品、一院一特色”争创活动,激发基层创新活力。以《绥检典型案例》为载体,常态化编发典型性案例,引导干警把案件做精做细;探索对易发多发领域类案,由相对固定的办案组专门办理,并把“优秀办案人才”“优秀办案团队”的培养同典型案例培育有机结合、协同推进,既打造品牌,又锻炼队伍、提升素能。 ——注重数据赋能。牢固树立大数据战略思维,学习借鉴全国、全省先进地市经验,通过数字赋能转变传统监督办案模式,积极构建个案解析、类案治理、融合监督的检察监督新路径,让大数据尽快成为加强法律监督的强大助力。 ——注重领导带头。严格执行高检院、省院工作规定,带头多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坚决防止办简单案、挂名办案等问题。 坚持以“管理强检”为保障 持之以恒激发内生动力 用科学管理“指挥棒”,促进检察人员自觉、能动、创新履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加强对“人”的考核。运用好《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强化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动态调整考核指标,让考核在员额进退、干部选任等方面发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实质性作用。 ——进一步加强对“案”的管理。结合绥化实际能动管理,更好地本地化运用高检院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按照省院要求,全面评价“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质量、效率和效果。通过“案-件比”努力压减因办案不精细导致的公安机关复议复核、当事人申诉等“内生案件”。 ——进一步加强对“权”的监督。落实司法办案权责清单、认罪认罚自愿性保障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机制,推动检察长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加强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加强司法责任追究,让责任追究“带电”“长牙”。 坚持以“从严治检”为根基 持之以恒锻造过硬队伍 以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为导向,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在从严管党治检上持续用力。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为奋进新征程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是在夯实基层基础上持续用力。深入开展“基层建设深化年”活动,全面推动基层基础工作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好高检院将出台的“脱薄”办法和标准,对标检视,通过“抓两头、带中间”推动基层院全面进步、整体提升。 ——在强化纪律作风上持续用力。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勇于自我革命、做实自我监督,巩固拓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扛稳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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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22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