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按日计罚 中煤龙化超标排放被罚174万

13.06.2015  10:43

  记者从省环保部门获悉,近日,依兰环保局依据新环保法相关规定,对超标排放废气的中煤龙化哈尔滨煤化工有限公司启动按日计罚,罚金总额174万元。目前,该企业已缴纳罚款。这是继华能供热被罚款200万元后,我省环保部门开出的又一张大额罚单。

  今年3月,依兰县环保局接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中煤龙化哈尔滨煤化工有限公司6号和7号炉进行的监督性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6号、7号炉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超出国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特别是烟尘一项竟超标三倍以上。经4月9日调查核实,依兰县环保局针对企业超标排放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企业送达了《依兰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月14日,依据相关规定,对该企业送达了《依兰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6万元。

  5月8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企业6号和7号炉进行了复测,复测结果显示:6号炉烟尘浓度,7号炉烟尘浓度、二氧化硫浓度均超出国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企业仍超标排放。

  针对以上情况,近期,依兰县环保局经研究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对该企业启动按日计罚(2015年4月10日—2015年5月8日,共计29日),共计罚款174万元,现企业已自动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