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部门督查哈市大气污染防治 拒不改正从严查处

05.06.2015  12:14

  黑龙江新闻网讯(吴殿峰 记者高宏菲)我省环保部门在供暖期结束后,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省环境监察局现场督查17家工业企业、11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及28处物料堆放场地,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对这些企业进行查处,对哈尔滨市政府提出整改意见。

  此次督查中,省环境监察局重点督查火力发电、热电联产、水泥制造等大气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粉尘治理情况及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现场踏查燃煤小锅炉及连片棚户区原煤散烧污染治理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渣土运输车辆防扬散措施落实情况、煤场料场防风抑尘措施建设情况及移动污染源大气污染整治情况。

  督查组发现,哈市大气环境问题主要来自三方面:

  一是粉尘污染问题。如哈市燃料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23处堆场防风抑尘设施不完善;哈尔滨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物料堆存、装卸、转运过程中无有效防尘措施,产生大量粉尘,部分建筑工地施工未采取围挡,渣土运输车辆未落实防扬散措施。

  二是原煤散烧和移动污染源大气污染问题。部分供暖、洗浴等燃煤小锅炉无有效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城乡结合部存在棚户区煤烟面源污染,机动车有冒黑烟现象。

  三是部分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如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未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哈尔滨双琦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故障,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哈尔滨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烟气长期超标。哈市环保局已启动按日连续处罚程序。

  另外,双城市晟瑞热力供应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因未落实居民搬迁、拆除替代小锅炉等相关要求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环评批复不符等问题,建设项目未经环境保护部门验收。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哈市加快棚户区改造、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工程进度,加强城市扬尘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工业企业现场环境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问题,对拒不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整改进展缓慢的,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从严查处。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