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环境违法有奖举报遇尴尬 一年多仅一人领奖
2014年1月,安徽省环保厅与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安徽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规定》,对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人进行奖励,并报销举报人领取奖金时的往返路费。然而,一年多过去了,仅有一名举报人领取了奖金。
“实施效果不佳,就说明现有政策存在改进的空间。”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顾辉认为,相关部门可通过制度创新,来简化举报流程、免除举报人的后顾之忧,以此激发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举报时应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据《暂行规定》,有奖举报的范围涵盖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涉重金属、化工、印染、造纸、制革、酿造等重点行业。举报人可采用电话、信函、网络、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应当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并积极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取证。对于经调查属实的举报,根据举报内容和性质将给予举报人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奖励。
据安徽省环保厅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举报人获奖后,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对信息领取奖励。举报人领奖产生的往返交通费用,也可以凭有效票据进行报销。
“有奖举报实施以来,在我们现场查处的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案件中,共有三起符合奖励规定,其他的由于匿名投诉或投诉不属实等原因,不属于奖励范围。”安徽省环保厅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在这三起案件中,仅有一起案件举报人已领取奖金,另外两起案件举报人放弃领奖。据了解,获得奖励的这起举报,与一家企业非法排污有关,举报人最终获得了1000元奖金。
相比奖金,举报者更看重解决问题
公众举报本是一件既可以弥补环保部门监管力量不足,又可以解除身边环境隐患的好事,那为何安徽实施有奖举报之后,没有出现举报骤增、举报人大量获奖的情况?
“我曾经多次拨打12369举报电话,也曾在网络留言举报身边的污染问题,但我从未留下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顾辉说,实名举报的方式会让举报人承担一定的压力。不少人对举报心存顾虑,除非遇到威胁自身生存环境的重大问题,一般选择匿名举报,避免给自己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举报之后,我们最大的期盼就是问题能得到解决,而不是拿奖金。”与安徽省蒙城县万佛塔水泥有限公司为邻的多名居民说,水泥厂建在城区,存在非常严重的噪音和粉尘污染。多年来,他们逐级举报,可结果一直让他们失望。
“就在反复举报之时,水泥厂还上了一条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居民们说,最近大家将该水泥厂的污染问题举报至环保部。蒙城县环保局责令该水泥厂新建混凝土搅拌生产线立即停止建设,同时对该水泥厂处10万元罚款,蒙城县政府还将该水泥厂列入搬迁计划。这些居民说:“有奖金当然好,没奖金也无所谓,能解决问题才是关键。”
各地正在探索举报人保护措施
如何用有奖举报调动广大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顾辉认为,一定要让公众在举报环境违法过程中有安全感。
“实名举报后,还得本人拿着身份证前往环保部门领奖,步骤繁琐不说,还让举报人有压力。”顾辉介绍,我国各地正在进行举报人保护的探索,如在浙江绍兴,为鼓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环境监察人员可与举报人单线联系,领奖地点、过程也可以由举报人说了算。
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开玉认为,现在已进入互联网时代,相关部门应创新举报制度,推广诸如密码举报、密码领奖等受到实践认可的制度创新形式,从技术上加大举报的安全系数。如在山东临沂,匿名举报人可编写一组六位数的密码并告知受理部门,以便领取奖金时核对。密码不仅可防止奖金的冒领和错领,还保护了举报人的权益。
“只有制定更切实际的激励机制,创新举报方式,才能更大限度地激发公众参与监督环境违法行为的信心,达到制定政策的效果。”王开玉说。(叶 琦 李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