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不按约定赔付可以投诉保险公司
07.06.2015 23:59
本文来源: 哈尔滨新闻网
保险产品违规销售、理赔不按约定赔付,当投保人遇到此类问题且找保险公司无法解决时,可向我省保险监管部门投诉。记者昨天从省保监局获悉,该局日前公布了4种投诉方式,方便投保人在遇到保险类消费纠纷时能及时投诉。据介绍,该局自受理投诉之日起60日内会作出处理决定。
保险从业人员违反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投保人均可对此进行投诉。按照规定,省保监局对收到的保险消费投诉进行登记,投诉材料不完整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人补充提供。
投诉方式
省保监局不予受理的三种投诉:
1、投诉不是由保险消费者本人或者保险消费者的受托人提出的;2、省保监局已经受理投诉,保险消费者在处理期限内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同一投诉的;3、省保监局已经作出投诉处理决定,保险消费者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同一投诉的。
4种投诉方式:
1. 电话:12378
2. 传真:0451-51958039
3. 网上投诉:heilongjiang.circ.gov.cn
4. 信函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5号奥威斯发展大厦1905室(邮政编码:150001)
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地址:南岗区红军街15号奥威斯发展大厦19层投诉接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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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2015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