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今春造林绿化工作做到“四个保证”
黑龙江省甘南县委、县政府于4月13日召开了全县造林绿化现场推进会。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8000亩造林任务,甘南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2015年造林绿化工作责任状》,将造林绿化工作纳入县政府考核内容,现场会对今春的造林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并要求做到“四个保证”:
第一,保证时限。清明节以来的持续低温,土壤化冻慢,可供造林的时间仅有十余天,造林工作要抢前抓早,顶浆造林,先造阳坡、岗地、沙土地等地块,确保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造林任务。
第二,保证面积。在挖掘造林潜力上,主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把流失的薪炭林、农防林采伐迹地和私垦乱垦的林地作为造林地块进行清理和收回,增加造林面积;二是“一江三河”沿岸长期闲置的河滩地、水土流失区的小流域,侵蚀沟和乡与乡、村与村的边界区,把可以造林的地块都造上林。三是见缝插绿、造满封严,加大力度使光腚屯及周边的废弃地全部绿化上。
第三,保证质量。一是加强当年造林的质量管理,认真执行造林技术规程,严格按规程操作,按造林设计施工。在造林过程中,要严把造林苗木关、栽植关、浇水关、抚育管护关,对关系造林质量的每个环节都要有专人负责,确保造林质量。二是加强对新植林的抚育管理。要严格执行《黑龙江省造林技术规程》的规定,3年以内(含3年)的造林地块空垄一律不允许间种高棵作物(玉米、葵花等),树垄不允许间种任何农作物;3年以上(不含3年)的幼林地块一律不允许间种任何农作物。否则,将依法严罚重处。三是严格检查验收。要实行造林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和造林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做到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出现造林质量事故,不仅要追究造林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检查验收者的责任。
第四,保证亮点。结合本乡镇实际打造自己的亮点,要结合村屯环境整治,在重点屯上下功夫,达到绿化、美化、干净的状态,打造一批造林绿化优质工程、精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