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常务会议强调: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认真修改完善《政府工作报告》

11.01.2016  19:26

  8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讨论稿)》及《省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

  会议指出,2015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全面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意见》,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责任落实,全省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但是,我们要清醒看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重大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煤矿瞒报迟报事故问题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思想认识、法治意识以及控制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一要思想上高度重视。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二要坚决落实责任。要把企业主体责任、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行业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提高全社会共治水平。三要管住过程。要把对企业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要求做到前面,再进行严格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绝不能等到出了事故再去查处、追究责任。四是工作要具体。政府部门要以“少出事故,出了事故少伤亡”为核心工作标准,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针对本行业突出的安全隐患提出安全标准和指导意见,明确各领域安全检查流程并列出检查项目清单,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五要强化问责追究。严格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会议听取了《政府工作报告》起草情况汇报,强调省政府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是一项法定的重要职责,是政府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形式。会议要求起草组根据讨论中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要贯穿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把握好我省在“十二五”“十三五”转化时点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把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新挑战和新的工作着力点写清楚。报告修改完善后召开不同层面座谈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代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专家学者和企业人士代表意见建议。再经修改后报省委常委会,提交人大审议。

  会议原则通过《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讨论稿)》,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报省委常委会,提交人大审议。

  会议原则通过《省政府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作者:蒋国华)